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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

2024-09-09 14:15:51  浏览次数:
提前还款
设立依据 1.《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2011]9号“三、贷款服务(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677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受理条件 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同意后办理。
申请材料 (办理该业务所需全部材料。若已开通线上办理且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注:受托人为借款人配偶或单位经办人。)
办结时间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文明街办事处:南岗区文明街11-1号                                  马家街办事处:南岗区马家街27号
服务电话 12329转3
网站 www.hljszgj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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